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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最重要的一把安全锁
[发布时间:2021-08-17 15:40:10] [阅读次数:2276次] 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相关法律规定,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消防负责人,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,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正的,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,导致发生事故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,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,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,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。亿洲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消防技术服务公司,深知消防安全责任之重大。选择亿洲,消防无忧,是亿洲消防人向社会的庄严承诺,更是亿洲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力的彰显。亿洲消防将严格遵循每月巡检,每季季检,年终年检,故障24小时解决的工作标准,为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上一把最重要的安全锁,消防责任人将永无后顾之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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